养鸡户逮住老鹰 动物120解救遭遇索赔

昨日,沙坪公园,杨星海正展示自己解救回来的老鹰  记者 邹飞 摄

  华龙网讯 因自己养的鸡,在半年时间内被老鹰叼走了150来只,九龙坡金凤镇静池村养鸡大户李永志近日预备将捕捉的一只老鹰杀掉或卖掉。前日,市动物120协会会长杨星海前往解救时,李永志与其讨价还价,索要补偿费。在李坚持“不给钱就杀掉老鹰”的情况下,杨星海无奈掏空身上所有的钱救下了老鹰。

  老鹰半年叼走150只鸡

  李永志说,他半年前开始养鸡,散养在一个山坡上的林地里,没有非凡的防护措施。从他养鸡开始,一些老鹰就经常来此觅食,他家的小鸡隔三差五的就被老鹰叼走。

  “我本来想养鸡还债,没想到给老鹰这么一闹,我不赚反亏。”李永志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半年时间,老鹰叼走他的鸡约有150只。

  邻居李学均证实了李永志的说法。她称,老鹰在今年一二月份来得非凡勤,几乎天天都有小鸡被叼食,“它们有时候成群来,有时候单只来。”李学均称,他们经常会帮忙赶老鹰。

  动物120解救遭遇索赔

  3月7日中午,李永志从地里干活回来,发现一只老鹰正在啃食一只小鸡。他蹑手蹑脚地上前几步,发现平时一向敏感的老鹰竟没反应。他猛扑上去,竟将肚子撑得鼓鼓的老鹰逮住了,并扬言要杀了老鹰。

  前日,市动物120负责人杨星海得知此事。当天下午,杨星海与记者一同赶往金凤镇静池村。得知杨星海是来解救老鹰的,李永志向杨星海索要起了赔偿。

  当日,杨星海为表谢意,表示愿给李永志50元钱。但李永志并不领情。“它吃了我那么多鸡,我又养了它这么多天,至少要给我100多块。”李见杨没答复,表示随时可能杀了老鹰,并当即提着老鹰向路人叫卖起来。

  杨星海无奈,表示愿意再加50元,可李永志仍不同意。杨星海只好再次妥协,掏出身上所有的钱,凑齐了120元,李永志这才作罢。

  杨星海称,被解救的老鹰,其右脚爪因被捆绑过紧,肿胀难消,需要继续调养。

  说法

  鸡主人捕杀老鹰属违法

  假如不给钱,就杀掉或卖掉老鹰,李永志有权这么做吗?昨日,市林业局野保处有关负责人称,老鹰作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市民无权将其捕捉、销售并杀害。李永志的鸡被叼食后要求索赔,可以理解。但李没有在出事后及时向林业部门反映,而是自己感情用事将其捕捉,已触犯《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法律规定。

  链接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六条

  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非凡情况,需要捕捉、捕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

  声音

  野生动物要保护人的利益莫忽视

  昨日,市林业局有关专家称,近年来,随着我市生态环境的改善,野猪等野生动物资源得到恢复,种群数量扩大较快。人与动物的冲突也大大增加。

  该负责人称,《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补偿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该规定用意明显:野生动物需要我们人类来保护,而人类的生命或利益,同样需要保护和维护。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在一些地方,人们受到野生动物的侵袭后,找不到寻求赔偿路径的现状的确存在。如何及时有效的保护野生动物,又要妥善处置受害群众的合理要求,是野生动物保护部门今后将面临的一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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